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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口普查表的种类和填写方法

2000-10-16 来源:光明日报 贾毓慧 我有话说

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共有四种表式,分别是普查表短表、普查表长表、死亡人口调查表和暂住人口调查表。与以往的人口普查表不同的是,第一,第五次人口普查首次采用了长短表,即有的人填长表,有的人填短表;第二,新增加了一张暂住人口调查表。

普查表短表———只登记传统的、常规性的少数普查项目,如每个家庭的出生人口、死亡人口、住房间数、面积,家庭成员的年龄、性别、民族、户口登记状况、受教育程度等,其中按户登记的有10项,按人登记的有9项。

普查表长表———既包括所有的短表项目,又增加了一些有关人口迁移、文化教育、经济活动、婚姻生育以及住房设施等项目,其中许多项目资料只有通过人口普查才能获得,如与人口相联系的家庭住房建筑结构、费用、内部设施情况,人口迁移状况、经济活动分布和生活来源等。长表共有户记录23项、人记录26项。

普查方案要求在全国抽取10%的户填写长表,另外90%的户填写短表,即全国大约90%的人口填短表,10%的人口填长表,由不同的普查员或普查指导员分别入户登记短表和长表。

普查员入户登记的具体作法是,根据事先摸底确定的长短表抽样结果,普查员兵分两路,按图索骥,分别入户登记短表和长表。普查员入户后,首先判断该户人口是不是普查对象,然后按照本户地址、人记录、户记录的先后顺序,一一询问有关情况,如实填写申报内容。如果本户有死亡人口、暂住人口,还要登记死亡人口调查表和暂住人口调查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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